随着互联网、通信、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数字化技术和电子产品深刻影响当代个体的社交、学习和日常生活。2021年12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hina internet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CNNIC)统计数据显示,我国网民规模已达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已达73.0%,即时通信、网络视频、教育和家庭生活等相关应用基本实现普及[1]。在数字化时代,教育、医疗保健、家庭生活各领域都在不断加强数字化发展,孤独症谱系障碍(autism spectrum disorder,ASD)儿童康复领域也在积极开展数字化产品和技术研发。数字化医疗有助于扩大ASD康复服务的覆盖范围,提供更多个性化治疗选项,同时降低康复成本,改进康复数据的管理和分析,从而提高治疗质量和效率。目前,国内外孤独症康复领域从业者投入大量资源开发数字化产品。为了能够为后续ASD数字化康复产品的研发提供借鉴,本研究通过对ASD儿童家长的抽样调查,描述数字化时代下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活动、时长,并探究家长态度与看法等,以期为ASD数字化康复领域电子产品的研发以及ASD儿童保健政策制定提供依据。1方法1.1调查对象本研究采用线上问卷的方式在微信家长群招募ASD儿童家长作为研究对象。纳入标准:(1)儿童确诊为ASD;(2)儿童生理年龄2~12岁;(3)家长自愿参与本调查。本研究共收集调查问卷260份,其中有效问卷228份,32份问卷因家长重复填写或儿童不符合纳入标准视作无效。1.2调查内容问卷调查表由研究者在阅读相关文献基础上自行设计,共包含20道题目,涉及单选、多选及开放式填空3种题型。调查内容包括儿童ASD确诊情况、性别、出生日期、是否独生子女、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情况、儿童入学情况、儿童线下干预情况、电子产品使用情况、电子产品的用途及家长对使用电子产品的态度等。该问卷旨在调查ASD儿童电子产品使用情况及用途,以及可能对此产生影响的相关因素。1.3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20.0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例数或百分比表示,比较采用χ2检验,相关分析采用Spearman等级相关。统计分析中各因素及其赋值如下。性别:男=1,女=2;年龄:2~4岁=1,4~6岁=2;6~8岁=3,8~10岁=4,10~12岁=5;居住地:乡村=1,县镇=2,市区=3;独生子女:是=1,否=2;父/母亲受教育程度:高中/高职及以下=1,大学=2,硕士及以上=3;家庭年收入情况:10万元及以下=1,10~30万=2,30万元及以上=3;电子产品使用情况:不使用任何电子产品=1,平均每天使用低于1小时=2,平均每天使用1-2小时=3,平均每天使用超过2小时=4;家长是否支持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态度:不支持=1,支持,可以接受每天1小时及以下的合理使用=2,支持,可以接受每天超过1小时的合理使用=3。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结果2.1一般资料在228份有效问卷中,ASD儿童的性别、年龄、居住地、是否独生子女、入学情况、线下干预情况、父母受教育程度、家庭年收入情况如表1所示。10.3969/j.issn.1672-4933.2023.06.026.T001表1ASD儿童一般资料情况[n(%)]变量例数性别男169(74.1)女59(25.9)年龄2~4岁23(10.0)4~6岁79(34.7)6~8岁80(35.1)8~10岁34(14.9)10~12岁12(5.3)居住地乡村17(7.5)县镇60(26.3)市区151(66.2)独生子女是103(45.2)否125(54.8)入学情况未入学49(21.5)幼儿园(小班/中班/大班)108(47.4)就读普校49(21.5)就读特校22(9.6)线下干预情况未接受任何线下干预6(2.6)最近1月内正在接受线下干预/居家干预156(28.9)以前接受过线下干预,最近1月内未接受干预66(68.5)母亲受教育程度高中/高职以以下75(32.9)大学130(57.0)硕士及以上23(10.1)父亲受教育程度高中/高职以以下80(35.1)大学124(54.4)硕士及以上24(10.5)家庭年收入情况10万元及以下98(43.0)10~30万112(49.0)30万元及以上18(8.0)2.2ASD儿童电子产品使用情况在228份有效问卷中,203例(89%)家长报告儿童几乎每天使用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手机、平板、电脑、游戏机等),其中平均每天使用时长低于1小时131例,1~2小时50例,超过2小时22例。此外,25例(11%)家长报告儿童不使用任何电子产品。在使用电子产品的用途上,145例家长报告用途涉及看动画片/视频;36例家长报告用途涉及玩游戏;81例家长报告用途涉及学习;7例家长报告用途包含听音乐等非视觉类活动。在家长是否支持孩子使用电子产品问题中,213例(93.4%)家长表示支持。其中接受每天≤1小时的合理使用185例,接受每天1小时的合理使用28例。这部分家长表示使用电子产品可帮助儿童接触多样化信息、进行语言表达、了解更多的生活常识、提升孩子的专注力,以及学习新知识等,同时,家长表示儿童使用电子产品也可为家长带来适当的放松时间。此外,15例(6.6%)家长表示不支持孩子使用电子产品,原因涉及担心影响视力、孩子产生依赖及加重儿童的刻板行为等。2.3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相关因素相关分析结果表明,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情况与家长是否支持其使用电子产品的态度呈正相关,相关系数为0.341(P0.01)。χ2检验结果显示,性别、居住地、是否独生子女、家庭年收入情况与儿童使用电子产品情况均无显著差异(P0.05)。年龄、父母受教育程度与儿童使用电子产品情况存在显著差异(P0.05)。其中,8~10岁年龄段、父亲受教育程度为硕士及以上、母亲受教育程度为高中/高职及以下儿童电子产品使用率较高,见表2。10.3969/j.issn.1672-4933.2023.06.026.T002表2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相关因素比较变量不使用任何电子产品(人)平均每天使用1小时(人)平均每天使用1~2小时(人)平均每天使用2小时(人)电子产品使用率(%)χ2P年龄(岁)2~42182191.325.2460.0144~6114816486.16~8644181292.58~1021812294.110~12432366.7父亲受教育程度高中/高职及以下547171193.814.5710.024大学2064301083.9硕士及以上02031100.0母亲受教育程度高中/高职及以下537191493.315.6200.016大学167829787.7硕士及以上4162182.63讨论3.1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现状未成年儿童接触电子产品的比例较高,接触时间较早,且使用频率不断提高。北京市2016年1项调查研究显示,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年龄较小(不足2岁),使用频率较高,每日看电视、使用电脑或手机的平均时间分别为1.1、0.8和0.7小时[2]。研究者对上海浦东新区2371名学龄前儿童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9.40%的学龄前儿童每天都会使用电子产品,且每日使用平均时长为1.58小时[3]。本研究调查获取的有关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信息与之前报道的关于正常发育儿童的结果相似,即使用电子产品的比例较大,89%的ASD儿童几乎每天使用电子产品,且超过30%的儿童每日使用时长超过1小时。此外,本次调查关注了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进行的主要活动,大多数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主要用于看动画片/视频和玩游戏、听音乐,少部分孩子用于学习。国外调查研究也有相似情况,美国2013年1项研究显示,53%的ASD家庭报告孩子每天至少使用一种电子产品,每天使用平均时长约为2.2小时,且看电视和玩电子游戏的时间比非屏幕活动的总和多62 %[4]。以上结果反映出数字化时代,ASD儿童接触使用电子产品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大多数孩子使用电子产品主要用于娱乐,较少用于学习,未见报告使用电子产品进行专业康复。3.2家长对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态度本次调查中,大多数家长对孩子使用电子产品进行1个小时以内活动持支持态度,且小部分家长表示支持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超过1小时。当代社会是科技和数字化社会,ASD儿童在生活中不可避免接触和使用电子产品,同时电子产品中的优质资源也将为ASD接触多样化信息、学习知识、进行特定技能训练提供途径,因此,大多数家庭对孩子使用电子产品的接受度较高。少部分家长因担心电子产品影响视力、成瘾、加重刻板行为等拒绝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建议1~5岁儿童使用电子屏时间不超过1小时,青少年不超过2小时,且连续观看15~30分钟后建议休息,过度和不适宜地使用电子屏幕会影响儿童视力,同时也可能导致网络、手机成瘾等。目前,未发现关于电子产品使用与ASD儿童行为之间的关系[5],而关于ASD数字化干预的综述性研究显示出数字化干预产品在改善ASD患儿各方面,如沟通、社交和情感技能、学业技能等存在潜在效能[6~8]。以上提示父母在管理ASD儿童电子产品使用过程中不仅要注重时间,还应注重选择优质产品和内容。3.3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相关因素本研究发现,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与父母的支持态度呈显著正相关,表明父母支持的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频率更高。父母作为儿童的主要照料者,管理儿童的日常生活和行为,其态度与儿童行为紧密相关。同时,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与其年龄、父母受教育程度相关。相较而言,年龄更大的儿童(8~10岁)、父亲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儿童、母亲受教育程度相对低的儿童使用电子设备的频率更高。这可能与家庭对不同年龄段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危害影响的认识、父亲和母亲承担的家庭角色、照顾孩子的时间以及父母在家的使用习惯有关[9]。个人具体需求可能也是影响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重要因素,如果ASD儿童以电子产品为工具进行特定技能训练或对特定应用感兴趣会更多地使用电子产品。应进一步调查影响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个人因素和电子产品内容性质因素。4建议家长是否支持对ASD儿童电子产品使用有一定影响,部分家长对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存在担忧。建议未来有更多研究制定针对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科学指南,数字化康复领域研发人员能够在考虑儿童用眼卫生等问题的基础上为ASD儿童提供专业的数字化干预,增强ASD儿童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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